《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专题培训》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举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专题培训》的一天培训。
2020年12月23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举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专题培训》的培训,为期一天,学员对象为集团总部董事会成员、集团外派董事约50人。
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明晰董事会成员义务与责任,提升履职能力,促进董事在公司发展中发挥更有力的支撑作用。
培训时间:
2021年5月 14:00-17:30;(第二天)9:00-11:30 共6小时
培训对象:
集团董事、下属企业外派董事
培训内容:
(一)国有企业董事会的权责定位与架构
(二)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三)国有企业董事的工作职责与方法
1、董事会的价值功能
2、《公司法》关于公司董事会的规定
3、董事会与董事长的职权
4、董事会表决与决议
5、董事个人如何履行职责
6、董事的任职条件与工作评价
7、董事应具备的核心素质
(四)母公司外派董事的义务与职责
1、外派董事的工作报告制度
2、外派董事的相互协作
3、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
4、董事对公司的勤勉义务
(五)董事的知识结构与核心能力建设
(六)董事会在公司信息披露中的法律责任
(七)公司董事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1、董事的消极任职资格
2、董事的禁止性行为
3、董事需承担法律责任的其他规定
4、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八)国有企业董事履职典型案例分析
(二)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三)国有企业董事的工作职责与方法
1、董事会的价值功能
2、《公司法》关于公司董事会的规定
3、董事会与董事长的职权
4、董事会表决与决议
5、董事个人如何履行职责
6、董事的任职条件与工作评价
7、董事应具备的核心素质
(四)母公司外派董事的义务与职责
1、外派董事的工作报告制度
2、外派董事的相互协作
3、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
4、董事对公司的勤勉义务
(五)董事的知识结构与核心能力建设
(六)董事会在公司信息披露中的法律责任
(七)公司董事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1、董事的消极任职资格
2、董事的禁止性行为
3、董事需承担法律责任的其他规定
4、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八)国有企业董事履职典型案例分析
培训讲师:
张老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已退休)。哈佛大学商学院、牛津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访问学者。目前在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在政府部门担任顾问;曾出版《公司治理—现代企业制度新论》《宏观经济理论与实践新论》《市场经济理论与市场经济体制改新论》等多部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