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方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更好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融资服务体系作出部署。
“银行给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和初创型企业,包括一些大学生创业贷款,对整体信用情况不掌握,对资产情况不掌握,个别信息分散在不同部门,这是个非常大的堵点,也是非常大的‘痛点’。”李春临介绍,为解决这一“痛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了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通过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帮助中小微企业以“信”换“贷”,就是以信用换取贷款。平台主要具备四大功能:
李春临表示,信用信息是信用融资的基础,为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量,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扩范围。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提出重点归集金融机构急需的14类、37项信用信息。在全面完成此前归集任务的基础上,根据金融机构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精准画像”的信用信息需求,此次《实施方案》又提出新增归集17类、37项信用信息,并明确了归集共享的具体内容和方式。这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下去的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需要适时对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清单进行更新,不断丰富和完善这个清单,以便利金融机构向经营主体提供信用融资服务。
二是优方式。对已在国家有关部门实现集中管理的信用信息数据,要加大“总对总”共享力度,减少地方重复归集工作量,提高信息共享效率。目前从国家层面来讲,现在人民银行有征信系统,国家发展改革委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这两个是我们国家顶层的信用信息归集平台,这两个平台未来也要双向联通,现在信用平台已经向银行进行了开放。
三是强治理。加强数据质量协同治理,统一数据归集标准,健全信息更新维护机制,着力解决数据共享频率不够、接口调用容量不足、部分公共事业信息共享不充分等问题,一定要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是重评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牵头适时对各地方和有关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质效开展评估,持续提升数据质量,以高质量信用数据治理激活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潜能。
李春临表示,深化信用数据的开发利用,正是牢牢抓住这一核心引擎,推动信用信息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中发挥更加关键的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主要从三个方面积极推进有关工作。
“保障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可以说是做好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开放工作的底线和红线。”李春临表示,《实施方案》对保障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按照《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抓好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地落实,重点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制度规则。加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信息安全管理,完善平台对接、机构入驻、信息归集、信息共享、授权查询、数据安全等管理规范和标准体系,把规章制度挺在前面。
二是加强全链条管理。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数据共享、使用、传输、存储等关键环节的安全保障,提升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处置能力,确保信息安全管理无死角。
三是提升能力水平。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都要达到网络安全等保三级要求,具备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能力,确保平台安全可靠运行。